预约须知
1. 用户可以通过微信、电话方式预约校医院号源:
预约微信:清华后勤服务;
预约电话:010-62793001,电话预约时间为8:00-18:00,其他时间请使用微信预约系统完成您的预约。
2. 提供预约就诊日前三天及当天的门诊号源服务:放号时间为提前三天的上午11:00。(电话不约当天检测,您可通过微信自助约当日检测。)
3.代谢减重门诊周三下午,中医皮肤专病门诊周三上午,驾驶员体检周五下午(请携带身份证和日常佩戴的眼镜)。以上科室出诊单元较少,请提前预约。
4.精神科预约提示:请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的人群预约、看诊。
5. 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,请在预约时详细提供就诊人的真实姓名、有效证件号码(包括居民身份证、港澳居民居住证、台湾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、护照)、性别、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,以便取号时核对。
6. 门诊号是有限资源,如您确定不来就诊,请一定在预约就诊时段之前2小时取消预约挂号,口腔科请务必提前一天取消预约挂号,“爽约”一次将被限制校医院口腔科预约挂号14天(即使预约挂号成功,也将被人工取消)。
7.口腔科预约挂号成功后请您按时就诊,超过预约就诊时间10分钟,预约挂号自动作废。
8.体检当日请携带身份证空腹、按时来检,我院体检仅接待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。
9.就诊时请携带相关证件:公费医疗人员带校园卡(学生证或工作证);医保人员带医保卡或电子凭证,自费人员带身份证。